不过,我认
为,当代西方哲学家们在对逻辑哲学的理解上,
有两点应该说是基本一致的。第一,他们都认为
逻辑哲学是在逻辑的基础上对各种关涉逻辑的不
同的哲学考虑的反思;第二,都基本承认逻辑哲
学研究的是逻辑特别是现代逻辑中的哲学问题。
以这两点共识为基础,我认为,可以把逻辑哲学
定义为研究逻辑特别是现代逻辑及其发展中的哲
学问题的学科。因此,逻辑哲学的研究内容主要
应该包括两大部分。其一是对逻辑本身的整体性
。的哲学思考或研究,即逻辑观问题。这些问题包
括:逻辑的研究对象、范围、性质;逻辑与思维;
逻辑与语言;逻辑与实在;逻辑学发展中的单一
性与多样性问题等等。其二则是对逻辑特别是现
代逻辑发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哲学分析。这些
问题主要包括:推理的有效性与可靠性问题;专
名与摹状词;存在问题;悖论问题;各个现代逻
辑分支特别是非经典逻辑分支创立与发展中所提
出的哲学问题等等。当然,由于逻辑特别是现代
逻辑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群体,由于现
代逻辑发展中的哲学问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,也
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可以有不同的研究视野,所以,
逻辑哲学应该是一个以上述问题为基本研究内容
的、开放的体系。基于这一考虑,我认为,从总
体上说,逻辑哲学的主体是“哲学”而不是“逻
辑”,但是,逻辑哲学不是一般的哲学,而是现代
逻辑与现代哲学交叉渗透的哲学,即是说,是具
有浓烈的现代逻辑色彩、需要现代逻辑技巧与方
法的哲学。所以,逻辑哲学是介于元逻辑与语言
哲学之间的:如果将逻辑哲学的研究更偏重于逻
辑,内容与方法更现代逻辑化,那它就走向了元
逻辑的研究;反之,如果将逻辑哲学的研究转入
更一般的哲学背景之下,将研究内容更多地偏向
于语言的性质、思想、世界的结构等,则它就走
向了语言哲学的研究。正是由于这一点,逻辑哲
学与元逻辑和语言哲学的研究内容时有重叠就是
在所难免的了。